• 2009-03-15

    边塞诗人贺卫方戈壁行吟 - [不【转】不行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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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是转帖文章,题目我改的。作者章文。】

    今日中午,收到贺卫方老师的手机短信,乃是一首七律:

    南下受阻又西去

     命途无定鬼神使

    天山白雪映夜窗

    庄子孟子石河子

    落款写道,“抵疆两日感怀并谢友人关怀 卫方”。

     果然,贺卫方开始实践他临行时的“戏言”了:争取作个边塞诗人。看后有些伤感,却更多欣慰,他终于安定下来了。自去年“浙大法学院”风波以来,他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中。以他的名望和才识,应该说不愁无处落脚,但诡秘的是,在当下的环境里,他有的确面临窘境。 他的何去何从,已然不是他个人的事情了,已然成了一个公众话题。他稍一选择不慎,将会给自己带去比“浙大法学院”风波大的多的波澜,他不可能不三思而行。

    我们所知道的是,他最终选择回到北大,尽管我相信那绝对是一个反复权衡下的举动,当初决定前往浙大法学院,就是因为他已经有些厌烦北大,厌烦京城了。现在吃回头草,倘若不是无可奈何,绝对不是他的选项。 去年底,请他去阳光卫视做专访,本来提纲最后有关于他去向的内容,结果他表示不方便在节目里谈。专访完后,我和他做过短暂的交流,感觉他心思颇重,他简要地说正在和北大协商“回锅”之事,语气很谨慎。

    后来又有一个网站托我邀请他过去开博客,我本以为这是一桩小事,打电话给他,他竟然婉言谢绝了。他的理由是,已有新浪博客,不想再开一家,不想再让他人说三道四。 通完电话后,我心里涌起极大的感慨:公众知识分子如他这般勇敢的,内心深处的恐惧也一点不比常人少,往往因为他的大胆放言,却要承受比常人更大的代价。 当代中国,鲜有人能像贺卫方这样,在成为许多人心目中的“英雄”同时,成为另外一些人忌恨的对象,甚至是“眼中钉”,欲拔之而后快。 他的力量不在于他儒雅的外貌、优美的文笔和激情的演讲,当然这些也是构成他的力量的因素,在这之上,更主要的是他的法治理念,一切在法律范围之内运行的坚持。任何和法治相违背的组织和个人行为,都遭到他坚决的抵制,他用他的笔和他的口,不遗余力地去呼吁,去反对,毫不妥协。

    在被绝大多数人接受和被政府认同的的法治理念面前,那些被他反对过的人和组织,都无力进行光明正大地回击,只能通过其他渠道反扑。 他作为个人,是一具血肉之躯,有爱有恨有恐惧,和旁人无异。他作为法律人,运用法律武器来,得心应手,无坚不摧。 当然他的胜利只是理念上的,形而上的,在世俗中他只是一介书生,无法和权力抗衡,也因此导致他这两年来的窘境。

    从卫方师的七律感言中,可以看出他很喜欢庄子和孟子,我也不妨在此借这两位古人的话去宽慰他。

    庄子在《逍遥游》中说:北冥有鱼,其名为鲲。鲲之大,不知其几千里也。化而为鸟,其名 为鹏。鹏之背,不知其几千里也。怒而飞,其翼若垂天之云。 新疆乃偏远之地,远离京城是非,天高皇帝远,正可放浪形骸,置身天地间,做逍遥游。

     孟子在《告天下》中说: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伐其身行,行弗乱其所为,所以动心忍性,曾益其所不能。 此去新疆,有人言是“流放”,即便如此,也不一定就是坏事。老子不是说过“祸兮福之所倚,福兮祸之所伏”吗?世上之事,谁能一眼看破呢? 说不定两年后归来,卫方师真得成为了一名优秀的“边塞诗人”呢,那岂不是人生又添一桩快事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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